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

【勞動檢查】員工懷孕10週流產,醫師開立宜休養2個月證明,請問該如何給假?

對於女性朋友而言,懷孕乃其一生當中永難忘懷大事;因此,除了孕婦本身對孕事會特別關注外,其配偶、父母、乃至其他親朋好友等,亦會給予更多體貼與善意的對待。不僅如此,許多勞動相關法令也給與懷孕婦女更多禮遇,包括不得使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婦女於夜間工作、須另給予哺乳時間以及女工在妊娠期間可改調整為更輕易之工作;而在產假的部分,對於已順利分娩之女性員工,勞基法亦規定必須給與產假8週,以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

但萬一懷孕過程不如人意,不慎流產的話,公司又該如何因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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