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30日 星期三

【職業災害】雇主可以與職災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嗎?

對於企業主而言,除了事業本體經營不善之外,其最不樂見的事情莫過於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了。從勞基法第59條的規定觀之,雇主對於職災勞工的補償責任係採無過失主義,意即當勞工發生職災時,不論勞工本身有無過失,雇主均得負擔勞基法上的職災補償責任。其最主要的目的當然就是希望勞工在發生職災無法工作的當下,確保其享有一定的收入來源,以維持正常之經濟安全與家庭生活;但此補償之義務對雇主無疑是一筆不小的財務負擔。

2015年9月27日 星期日

【勞工保險】同時於不同投保單位加保,申請勞保保險給付時,可以合併計算嗎?

閎瑋為保險公司之從業人員,和公司之間簽訂承攬契約,因此,閎瑋的勞健保均透過保險職業工會進行加保;由於閎瑋的業績表現時好時壞,為了讓每月的收入能夠更加穩定,閎瑋另外透過友人的介紹,前往科學園區的科技大廠擔任作業員的工作,而公司亦於閎瑋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加保。某天閎瑋利用假日前往山區露營,不慎遭眼鏡蛇咬傷,引起局部傷口皮膚壞死,住院治療期間同時進行皮膚移植手術;出院之後,身為保險業務員的閎瑋除了替自己申請商業保險的相關理賠給付外,也懂得申請勞保的相關給付,但當閎瑋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後,卻遭勞保局告知僅能以較高投保薪資來計算保險理賠;閎瑋很納悶,不同投保單位的投保薪資不是可以合併計算嗎?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呢?

2015年9月21日 星期一

【勞動檢查】如何避免超時風險(一) :善用國定假日進行加班

如果讀者有去關注勞動檢查常見的遭罰項目的話,會發現「超時」總是蟬聯歷年勞動檢查缺失的第一名。然而,超時的定義究竟為何呢?

2015年9月16日 星期三

【勞動檢查】員工申請二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雇主可以不答應嗎?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所規定的育嬰留職停薪係考量多數父母需親自養育幼兒,為保障父母之工作權益,使其得以同時兼顧工作與照顧家庭而加以訂定。因此,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乙事在法令上總是享有諸多保護,包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原由員工負擔之社會保險保費可以遞延三年繳納,就連雇主所須負擔的社會保險保費,也可因員工申請育嬰留停而予以免除。

2015年9月14日 星期一

【職業災害】職業災害期間,員工還可享有特別休假嗎?

當事業單位的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於醫療中未能從事原有工作之期間,雇主須依照勞基法第59條以及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之規定,給予員工公傷病假;按照勞基法第59條第2款之規定,公傷病假期間,雇主須按勞工之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藉以保護職災勞工於休養期間之經濟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