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1日 星期四

【勞動檢查】可以跟新進員工約定試用期嗎?試用不合格者,可以直接終止勞動契約嗎?

當有新進員工來報到時,除了透過面試時的訪談以及員工的個人基本資料來了解其相關之工作能力之外,並沒有其他太多有效率之方式來協助企業就員工之工作能力做進一步之了解。因此,多數企業對於新進員工多會進行試用期之約定,希望藉由「試用期間」員工實際工作能力的表現,來決定該新進員工是否真正符合企業之人力需求。但與新進員工約定試用期真的合法嗎?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勞基法並無試用期之相關規定
現行之勞基法條文中,並無試用期之相關規定;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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